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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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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3年度培训工作计划鄂注协发[201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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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13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行业工作的重点、热点和我省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现状,制定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2013年全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中注协《2013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为指导,坚持行业人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端引领与整体发展相统筹,以注册会计师基本队伍为重点,以增强注册会计师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目标,分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继续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的整体水平。
  今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在组织实施上继续坚持以中注协培训为主导、地方协会培训为基础、会计师事务所培训为补充的三大培训实施责任主体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考核,确保全年培训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培训内容和任务
  (一)培训内容
  按着分层次的培训办法,主任会计师、股东研讨班,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一般注册会计师,培训班内容如下:
  1、主任会计师研讨班:行业党建与行业发展;荆楚文化与行业诚信文化建设;注册会计师行业廉洁风险防控;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绩效审计;东湖会计示范基地建设等。
  2、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培训: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新业务拓展;中小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与系统风险防范;如何做合格的部门、项目负责人等。
  3、一般注册会计师培训:行业诚信文化建设;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演讲与口才等。
  (以上各人员培训班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二)培训任务
  执业会员培训考核每年每人脱产学习时间为40学时。
  1、省注协组织参加中注协远程教育视频培训四期,培训对象为部门(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
  2、省注协组织参加北京、上海、厦门三个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简称“三院”)培训,培训对象为主任会计师、部门(项目)经理。
  3、经批准事务所自行举办培训班5期,培训对象为本所注册会计师。
  三、培训组织形式
  1、中注协远程教育视频培训。省注协按中注协计划指标分配。
  2、“三院”培训。事务所申报,省注协按“三院”计划指标分配。
  3、省注协举办的各类培训由事务所申报,省注协按计划指标分配。
  4、经批准由事务所自行举办的培训。按照继续教育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事务所应将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教材等情况报省注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省注协将对自行办班的事务所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要求和不按批准的培训计划实施培训的撤销其自行办班资格。
  四、培训教材及师资
  培训教材以中注协编写教材为主。省注协举办的培训班,培训教师由省注协统一安排。
  五、组织管理工作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和《湖北省〈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管理工作水平。
  1、提高认识,合理安排
  各事务所要从行业发展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高度来认识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使每一名注册会计师都能充分认识到参加行业继续教育对提高执业素质的推动作用,实现从强制性学习到主动学习的转变,正确处理好继续教育与所内业务工作的关系。统筹安排好所内全体员工的工作与学习,防止前松后紧现象。注册会计师要根据工作及个人的时间选择培训,力争做到工作、培训两不误,完成好继续教育培训,提高自身执业能力。
  2、落实制度,强化管理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和《湖北省〈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实施办法》的暂行规定,对学员报名、学时确认、培训查询以及考试、考勤、培训结果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相关信息向全行业公开。
  3、考勤考试,求真务实
  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要携带本人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严禁冒名顶替,对冒名顶替的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要在行业内进行公告。按照中注协“逢培必考”的规定,培训班实行培训后考试制度,考勤考试不合格者不计算培训学时。
  4、评估验收,入卷归当
  每期培训班结束时,都要按照继续教育制度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评估验收程序,由省注协对教学和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估验收。每期培训班都要建立培训档案,培训结束后将有关培训数据完整、准确地输入培训档案管理信息库,长期保存。